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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风险防控需提升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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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213 更新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08:52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表示,继续稳妥有序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压实各方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业内人士表示,防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外部风险依然严峻,国内经济金融发展仍面临一些不确定因素,金融风险点多面广,对维护金融稳定提出了更高要求,应进一步做好常态化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既要做好“治已病”,更要着力“治未病”。

      防风险制度建设有力推进

      今年以来,中国金融体系保持稳健运行,在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防范金融风险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果。比如,宏观杠杆率持续过快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各类高风险机构得到有序处置、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监管得到加强、影子银行持续收敛、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得到稳妥化解以及金融秩序得到全面清理整顿等。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度建设继续有力推进,不断补齐监管制度短板。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统筹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在房地产领域,制定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推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特别是针对平台经济、金融科技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监管部门秉持支持民营经济、互联网经济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理念,逐步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今年10月,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国际清算银行(BIS)监管大型科技公司国际会议上介绍,中国持续弥补监管制度的“短板”,陆续出台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措施。相关举措集中体现为三条监管实践:一是金融业作为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二是建立适当的防火墙,避免金融风险跨部门、跨行业传播。三是断开金融信息和商业信息之间的不当连接,防止“数据-网络效应-金融业务”的闭环效应产生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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