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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锋动力过会:今年IPO过关第82家 国投证券过2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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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 更新时间:2026年06月05日11:13:41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5日讯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6年第54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锋动力”)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2026年过会的第82家企业(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30家,北交所过会52家)。

    杰锋动力的保荐机构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金会奎、甘强科。这是国投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2单IPO项目。5月8日,国投证券保荐的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公司主要从事以汽车排气系统、动力系统等领域为主的汽车核心零部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以一级供应商身份直接向整车厂供货,主要客户系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公司主要产品为排气系统零部件(包括消声器、三元催化器等)、动力系统零部件(包括相位器、OCV电磁阀等发动机零部件以及蓄能器、电磁阀、电磁铁等自动变速箱零部件),上述产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美国杰锋直接持有公司23.02%股份,同时美国杰锋、芜湖百辉(直接持有公司14.27%股份)、芜湖亿辉(直接持有公司13.00%股份)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FAN, LI(范礼)(直接持有公司9.00%股份)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股东FAN, LI(范礼)、芜湖百辉、芜湖亿辉均系美国杰锋的一致行动人。因此,美国杰锋及其一致行动人FAN, LI(范礼)、芜湖百辉、芜湖亿辉合计直接持有公司59.30%股份,美国杰锋系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FAN, LI(范礼)。JIANG, QIAN GINGER(姜倩)、LI, HOULIANG(李后良)与FAN, LI(范礼)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JIANG, QIAN GINGER(姜倩)、LI, HOULIANG(李后良)在股东会及董事会层面均与 FAN, LI(范礼)保持一致行动。FAN, LI(范礼),美国国籍。

    杰锋动力本次拟在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470,000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570,500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2,040,500股(含本数),且以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股本总额的25%、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公开发行后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为前提。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杰锋动力拟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用于汽车排气系统及智能悬架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审议意见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真实性。请发行人说明向奇瑞汽车销售排气系统零部件收入增速与奇瑞汽车整车销量增速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奇瑞汽车之间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经营业绩可持续性。请发行人结合汽车行业发展趋势、在手定点项目情况、年降与销售返利政策、在非燃油汽车领域的拓展情况等,进一步说明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26年上交所深交所IPO过会企业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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